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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老虎”董事长被害案一审宣判,我所律师积极工作获得成果
发布日期:2012-08-17     阅读量:853     分享到:

2012年8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广受社会关注的“纸老虎”公司原董事长胡忠被抢劫杀害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死刑、死刑缓期执行、有期徒刑15年等刑罚,并判处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家属104万余元。
        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我所郑建军、王人宪、高凤玲、张本雷律师作为被害人胡忠家属委托的律师,为了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大量的工作,积极调查取证,多次与委托人交流,并积极与法院、检察院进行有效沟通,交换看法。最终使凶手获得了应有的制裁。

 

 

2010年10月28日北京纸老虎文化集团公司董事长胡忠被害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所王人宪律师、张本雷律师接受胡忠家属委托,作为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参加了本案刑事部分的审判。

 

2011年11月18日北京纸老虎文化集团公司董事长胡忠被害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部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所郑建军律师、高凤玲律师接受胡忠家属委托,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了庭审。

 

2012年8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纸老虎”董事长胡忠被杀一案进行一审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