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本所贺芳、孟令磊律师正式签约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该公司发行企业债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次预计发行的企业债券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5年。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贺芳、孟令磊律师经过审查相关文件资料、实地访问核查,对发行主体进行了勤勉尽职的调查,并在此基础上为本次发行企业债券出具了正式法律意见书,顺利完成了本次专项法律服务工作。目前,该项目已上报国家发改委等候最终的审批。
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多家煤炭生产企业的大型投资管理公司,为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公司主要从事煤矿、铁矿等能源产业的投资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