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孙鹏飞,男, 1975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爱好广泛,广结朋友,诚信待人,认真做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专业委员会委员,有着多年为集团公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经验,与政府、司法机关长期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
执业证号:W0119991107523 联系电话:13910037367
工作及受教育经历:
1996年创办黑龙江省鹤岗市君诚法律事务所;期间获得黑龙江大学法
律大专文凭;
1999年考取中国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1999年至2001年在中国政法大学读全日制法律专升本;
2001年起在北京市做职业律师至今。
主要承办个案:
代理长江三峡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地产争议案。
代理广东省某建筑集团公司诉广东省鹤山市人民政府及鹤山市土地
利用开发中心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
高人民法院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案。
代理北京电影制片厂就北京城建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中国燕兴总
公司、北京电影制片厂、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因《北京市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所引起的题述争议仲裁案。
代理重庆农药化工集团就其与美国庄明易联公司因《技术(设备)
转让合同》纠纷,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瑞典斯德歌
尔摩国际仲裁院裁决书效力并执行案。
代理中仕达国际展览展示公司诉(及应诉)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建
材行业分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多案。
代理大同市楚香斋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诉北京九头鸟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及北京市九头鸟汉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
纷案。
代理山西省晋中田森超市因“田森卫士”这一企业标识与某太原田
森超市、山西田森实业公司及北京吉世盛形象设计公司等多方主体
所引发的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本诉、反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
诉纠纷案。
代理北京电影制片厂就贾正喜因《敌后武工队》剧诉其名誉权侵权
纠纷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案。
代理黑龙江省数百名建筑工人诉某建筑安装集团公司劳动纠纷案。
代理山西省朔州市两千余名农民与神头发电厂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
代理北京聚益苑商贸有限公司诉数百名贷款购车者《银行贷款担保
合同》纠纷案。
代理李某等人诉宁夏银广夏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证券信息赔偿纠纷案
代理山西大同市高科技术有限公司与潘某就陕西省某煤矿股权纠纷
案
代为北京市肖某辩护其涉嫌挪用巨额公款、受贿罪刑事案以及代理
肖某诉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就其认定某企业经济性质这一具体行
政行为所引发的行 政诉讼纠纷案。
代为广东省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刘某辩护其涉嫌单位诈骗、行
贿偷税罪。其中,公诉机关所指控其涉嫌多单诈骗犯罪一节(总金
额逾千万元)最后均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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