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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成
合伙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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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0119891101173 学习经历: 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5月至1996年5月在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进修商业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完成规定的进修项目。 工作经历: 1984年8月至1993年5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工作;1993年5月至1994年4月在中国律师事务中心工作;1994年5月至2006年8月在北京市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2006年9月至今在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担任执业律师。 本人执业专长主要为: 房地产开发及建筑工程、金融信贷、公司法、合同法、商务、节能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本人曾应聘担任冶金工业出版社、中国公路杂志社、阳光卫视、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北京市商业银行、北京医药集团、中经信国际贸易公司、北京同源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天河运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赛诺威投资集团、北京东方基业汽车城、泰德集团、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等多家单位和项目的法律顾问。直接参加了世界银行/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第一期和第二期的评审和设计工作。熟悉金融信贷法律业务,曾代理建行北京分行、湖南分行,交通银行长沙分行,中国银行汕尾分行等金融机构与借款企业及多家企业与金融机构在北京市中级和高级法院、最高法院的借贷、信用证、票据、建筑工程款结算纠纷诉讼案件,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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