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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凤玲,1980-1989年就读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国际经济法学硕士学位。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和经济师职称。1993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任华润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特殊资产管理部法律顾问、香港康贸发展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管法律事务)、中国对外贸易开发总公司法律部总经理。现为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从业范围
1.国际贸易与投资、国际工程承包与融资、国际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
2.公司收购与兼并,资产整合与处置;
3. 房地产开发与建筑;
4. 劳动争议;
5. 民商诉讼与仲裁。
工作案例
1.参与中国公司与古巴政府合资合作探测、开采、融资、销售、经营项目的法律顾问;
2.任中国企业承包尼日利亚拉各斯房地产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施工、项目融资等法律顾问;
3.担任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光学技术引进、大型成套设备及技术进口项目法律顾问
4.担任中国东方航空飞机维修基地与美国、德国、新加波等航空维修公司设立中外合资公司项目法律顾问;
5. 担任香港威仪国际有限公司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处理专利权无效宣告案件、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竟业限制与商业秘密纠纷案件;
6.参与处理首都花园房地产项目融资收购法律顾问事务;
7. 在香港华润集团特殊资产管理部等工作期间,从事不良资产处置、中外合资公司及房地产项目清理、资产重组、公司破产、公司上市等法律工作;
8.处理了法律顾问单位大量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案件。 |